市纪委第三纪工委:开展《条例》、《准则》等内容
专项督查
时间:2015-11-26 11:27:40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11月20至25日,市第三纪工委以班子成员带队,组织多个督查组,对市发改、财政、行政服务中心等20个部门就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学习《廉政准则》、《处分条例》和《巡视条例》以及民生资金的监督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主要采取听介绍、查文件、查会议纪录等方式进行。通过督查,总结推广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学习《廉政准则》、《处分条例》和《巡视条例》以及民生资金的监督中好的经验做法,发现查找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从督查情况来看,各部门通过宣传专栏、专题会议、主要领导上课、图片、简报等方式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处分条例》和《巡视条例》,认真开展民生资金的监督工作。

督查组在专项督查中建议:一是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好两个“条例”和一个“准则”,制定好学习计划,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会议精神和“条例”、“准则”的宣传,通过开设专栏、张贴简报、图片、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加强会议精神和和“条例”、“准则”的宣传。三是结合工作实际,把会议精神和“条例”、“准则”贯彻落到实处,创新工作机制,谋划好2016年工作,突出抓好本部门的亮点和特色,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单位党组(委)要担当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纪检组(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格监督检查“条例”、“准则”执行情况。五是加强民生资金监管,规范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行为,确保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真正惠及群众。(市第三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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