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苦涩难咽的“盛情酒”

时间:2015-12-14 17:51:56 点击:

“挡不住村干部的盛情相劝,以为中午在群众家里喝点小酒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也不会有人发现,抱着侥幸心理,逐步放松纪律防线,做了不该做的事。”谈及饮酒被处分一事,松桃县信访局人民信访接待室副主任麻再洪至今仍然懊悔不已,“要是当时怎么劝也不喝,也不至于发生这样的事情,现在想起来很后悔,划不来。”

2015年4月14日,麻再洪到县信访局所联系的冷水溪乡开展帮扶工作,与该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姚羽深入陆家坝村走访群众,了解民情,帮助该村拟定精准扶贫方案。临近中午,村统计员邀请麻再洪和姚羽到家中吃饭,麻再洪提出回政府食堂就餐,但在统计员的再三邀请下,两人决定到统计员家吃中餐。饭前,统计员拿出家里的红苕酒,麻再洪和姚羽都以“工作日中午不能饮酒”为由推辞。“这是在群众家里,没关系,再说我是代表村民感谢你们,你们连村民的好意也要拒绝吗?”在统计员的热情相劝下,麻再洪和姚羽每人喝了半杯。

当天下午,松桃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对当事人午间饮酒行为进行取证,查清了麻再洪、姚羽违纪的主要事实。当天晚上,县纪委调查组对麻再洪和姚羽进行约谈,两人如实交代了工作日午间饮酒的违纪行为。

《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规定,不准在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明令在前,岂容违反?“‘盛情难却’和‘饮酒量少’绝不能成为顶风违纪的借口!”调查组人员认为,麻再洪、姚羽纪律意识淡化,经不住考验,守纪不严,防线松懈,触碰了纪律高压线,导致被严肃问责。

麻再洪、姚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对干部作风规定置若罔闻,工作日午间饮酒,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2015年6月8日,麻再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姚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曝光。“和群众联络感情,为什么一定要用酒呢?”广大干部群众热议此事,对处理结果表示支持。

“这起违纪行为的发生,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在作风问题上依然我行我素,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故犯。党规党纪就是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尺,不是‘纸老虎’,也不是‘稻草人’。顶风违纪,哪怕是小事,该处理必须处理,该曝光必须曝光,绝不能留情面。党员干部应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小事做起,从点滴抓起,坚守底线,筑牢防线,不踩红线。”县纪委副书记周胜华说。(松桃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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