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智敏:把党规党纪作为执纪监督根本遵循

时间:2015-12-30 10:37:16 点击: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凝聚全党智慧、顺应时代要求,彰显党纪特色、体现全党意志,标志着从严治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关键要突出监督执纪重点、转变监督执纪方式、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做《准则》和《条例》的坚定维护者、模范执行者和有力监督者。

第一,突出监督执纪重点。要加强对中央、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维护政令畅通。要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和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及时跟进中央和省对反腐战略重点、布局、思路进行的调整,突出侧重点、选准切入点、突破关键点,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要把《准则》、《条例》列入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协助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学清单、建清单、履行清单,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坚决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

第二,转变监督执纪方式。从纪法并用向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转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快查快结。在纪律审查中,坚持纪先于法、纪严于法、纪法分开。从专项监督执纪向专项、全面监督执纪并重转变。把维护纪律和规矩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既重专项整治、专项检查、专项监察,又重交叉检查、模拟办事、明查暗访等方式的全面监督检查。从突出重点纪律审查向重点、常态纪律审查并重转变。对所有纪律、规矩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对所有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进行处理,绝不搞选择执纪、大事化小、下不为例。从以治标为主向治标、治本并重转变。把纪律建设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拔烂树”,“正歪树”,“治病树、护森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管住“好干部”堕落为“阶下囚”的中间地带。

第三,提升监督执纪水平。要坚持理想信念“高线”,坚守党的纪律“底线”,把对党绝对忠诚铸入思想、融入灵魂、见之于行,做到令必行、禁必止、言必信、行必果。要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善于从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民生领域等多个渠道、多个方面发现问题线索并突破案件;提升甄别能力,能甄别问题是与非、虚与实,看清问题实质,捏准案件事实,不被“假材料”所欺骗、不被“烟雾弹”所迷惑;提升担当重任能力,在执纪监督、驾驭复杂局面和急难险重面前敢于担当。要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和政治纪律“十严禁”以及省纪委“三严守九严禁”的规定,用制度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约束和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零容忍、零暂存,坚决查处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纪律审查过程中,不守规矩、擅做取舍、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行为,严惩“灯下黑”。

  ——摘自铜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郭智敏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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