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提升“三力”防止公车“私奔”

时间:2015-01-09 17:27:11 点击:

为防止公车“私奔”,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德江县通过健全制度,提升“监管力”;加大督查,提升“执行力”;强化问责,提升“震慑力”,让公车在“阳光”下运行。

 健全制度,提升“监管力”。该县出台了《十个严禁》严格管理公车。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禁超标准增加高档配置、严禁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等纪律规定。建立全县公车档案制度,对各乡(镇、街道)和机关单位公车数量、公车型号、车牌号码、购车价格、驾驶员姓名及电话号码等进行逐一如实登记。建立健全公车入库停放制度,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本单位,建立非工作时间用车审批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填写用车审批单备查,凡发现未按规定入库停放的视作公车私用处理。

加大督查,提升“执行力”。联合公安交警、新闻媒体部门组成工作组,抓住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结合平日常态化监管模式,采取路检、暗访、媒体监督、调取交通监控影像、接受举报等形式对公车私用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停靠山庄、娱乐场所、宾馆、城区主街道等场所公务车辆,重点检查单位部门负责人擅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单位或领导将公务车租借给私人使用、领导安排单位公务车辆连同驾驶员为亲朋办私事、公车在城区主要街道乱停乱放等情况。2014年,已开展专项督查5次,出动工作人员80人次暗访山庄、娱乐场所、宾馆、城区主街道等场所177个,摸排可疑车辆304台次。

强化问责,提升“震慑力”。将“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或公车私用的、公车及干部职工私车在城区乱停乱放”等规定纳入作风和效能考评扣分标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领导及当事人,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扣所在单位考核分,并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2014年,累计问责公车私用人员5人,诫勉谈话10余人次。(德江县纪委  杨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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