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

时间:2015-03-12 15:00:25 点击:

2015年3月11日起,碧江区对全区在职县级、乡科级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清理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随机抽查、查处曝光四个阶段进行。清理内容包括: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承揽工程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承揽工程提供便利条件;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此次清理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照清理内容,如实报告,主动自查自纠,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抓好落实,确保清理“不反弹”。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将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工商、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查处追责,从而有效遏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转变作风。(碧江区纪委  张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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