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123”机制为干部戴“金箍”

时间:2015-05-04 21:13:19 点击:

松桃县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机制,推出“123”廉政机制,助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增强廉洁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一条主线:开展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201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从严治党、科学预防腐败等六个方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使“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实现新的好转,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更加增强,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

两套办法:“两个责任”监督管理和开展作风量化分类管理办法。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对党委(党组)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细化,要求党委(党组)要切实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配合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针对干部作风问题,及时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干部作风量化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对干部作风进行分类定级,实行量化管理,为干部作风管理提供抓手,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

三种模式:乡科级领导干部“五不直接分管”、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政谈话机制。为规范干部管理,切实保护干部。该县出台《乡镇“一把手”监督管理办法》,对乡科级领导干部明确提出“五个不直接分管”:人事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项目不直接分管、审批执法不直接分管、采购不直接分管。同时为乡科级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廉政档案内容包括每年述职述廉述学述德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廉政谈话记录、领导干部财产报告等。建立科级干部廉政谈话机制,开展县、乡、村三级廉政谈话,单位一把手负责班子成员的谈话,班子成员负责科室负责人谈话,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了廉政谈话全覆盖。(松桃县纪委  唐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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