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松桃县“四个注重”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做到经常抓,抓经常,时刻绷紧作风之弦,助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
注重教育带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引领,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通过不定期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教育引导,避免干部踩红线,越雷池。搭载“流动党课”直通车,深入县、乡、村讲党课,明规矩,亮纪律,筑牢基层党员干部思想防火墙,使之闻过则醒,闻过则行。加大廉政宣传力度,采取固定廉政广告、公益广告、廉政标语进行静态宣传,借助电子显示屏、网络媒体、微博微信进行动态平台,动静结合,不断拓宽宣传渠道,达到廉政教育全覆盖,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注重制度推动。制度是行为的准绳,用制度明纪,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该县因势利导,疏堵结合,创新推出《松桃苗族自治县干部作风量化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为全县上下抓作风建设提供有力抓手,扭转了以往抓作风建设的被动局面。《办法》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按Ⅰ、Ⅱ、Ⅲ类实施分类管理,量化评分实行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量化评分在90分以下(含90分)为Ⅰ类管理对象,91分至99分为Ⅱ类管理对象,100分为Ⅲ类管理对象。被立案调查、党政纪处理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直接将其确定为重点管理对象,县纪委监察局重点加强对科级干部的督查,加强对Ⅰ、Ⅱ类管理对象的跟踪问效。截止目前,全县共有126人被列为作风建设重点管理对象。
注重督查促动。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续不断开展作风“督查风暴”,促使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今年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财政局、审计局、新闻中心参与,组建作风建设督查组,采取常规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各单位上班纪律、领导去向、为官不为等作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深挖作风新问题、新动向。“五一”期间,重点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督查组深入景区、宾馆、酒店及娱乐场所对公款消费行为进行核查,并与交警部门一同上路查车,严查公车私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注重问责震动。追责问效是作风建设的“杀手锏”。该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相关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一律点名通报曝光。年初以来,该县纪委监察局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作风要求的12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松桃网、松桃手机报、松桃电视台等县内主流媒体通报曝光期间,全县上下反响强烈,震慑效果明显,群众纷纷点赞和称道。
截止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16场次,上党课40余场次,开展作风督查17次;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0件,结案39件,处分39人。(松桃县纪委 唐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