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四抓手”监管民生项目

时间:2015-01-05 21:05:38 点击:

为确保强农惠民资金安全运行,使国家强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惠及特定人群。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对强农惠民资金的监管,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效、获得了群众支持和认可。

抓《系统》管理,加强民生项目监管。为便于对涉农项目、涉农资金的管理,全省涉农项目必须进入《贵州省涉农资金管理系统》,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涉农部门的涉农数据运行情况进行监管。一是定期登陆系统,查看各单位数据运行情况;二是及时更新涉农单位人员信息;三是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涉农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抓监督检查方案,督促部门开展自查。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文,印发了《玉屏侗族自治县开展强农惠民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玉府办发〔2014〕157号),方案中明确了20个涉农部门2014年需要开展监督检查93个涉农项目,并标注了各涉农单位监督检查的重点。

抓部门自查结果,接受纪检机关监督。各涉农单位对涉农项目开展自查,需形成检查结果形成小结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接受监督。一是有效掌握全县涉农项目、涉农资金的总体运行情况,了解存在问题;二是了解各涉农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是否有存在问题不整顿、发现案件不上报的情况。

抓部门联合行动,开展再监督再检查。结合各涉农单位上报的自查结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县纪委监察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2次再监督再检查。一是检查涉农部门是否建立健全制度管理涉农项目和涉农资金;二是核实部门自查结果是否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三是检查有无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加强对该县对各涉农部门工作的监管,使民生项目、民生资金运行更为健康有序,有效遏制了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 伍朝军、严玉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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