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石阡县民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着力整治三大领域、严查三种行为、强化三个方面的建设,民生资金系上安全带。
整治三大领域。一是开展社会保障领域资金发放情况专项监察。针对社会保障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重点对社会保障领域类的危房改造、学生资助、计生奖励扶助和农村低保四个民生项目资金的发放情况开展专项监察。在专项监察中,各民生监督组认真查对各民生项目的申报、评审、资金发放等环节是否合规、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评审是否公平公正、资金是否发放到位等情况,重点查处评审环节是否公正、民生资金是否被克扣、截留、挪用,国家干部或村干部有无吃拿卡要行为。今年以来,共监察社会保障类资金3.01亿元,入户32100户,走访学校217所,核查群众59230人,发现问题142个,纠正整改问题30个,责令部门整改问题92 个,收缴违规资金24.33万元,立案调查20件20人,党纪处分18人。二是加大对政策扶持领域类资金管理的专项监察。针对政策扶持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我县于5月20日启动了微型企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察工作。在监察中,各民生监督组按照全覆盖的原则,根据县微企办提供的档案资料,采取核对资料、明察暗访、实地查看的方式,重点对2013年度、2014年度260户微型企业,1251.85万元补助资金的申报、拨付、发放、管理等环节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补助资金,借管理补助资金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开展监察,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开展中。三是强化基础建设领域类民生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针对基础建设领域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我县监察局于6月18日下发了《关于对石阡县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察的通知》,并于6月28日启动了该项工作,组织2个专项监察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的方式,对2013年度、2014年度我县实施水土保持项目涉及的8个村,1475万元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以及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监察,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严查三种行为。一是严肃查处优亲厚友和吃拿卡要的违纪行为。在开展农村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作为直接收集、办理低保信息资料的部分村组干部往往把握着低保享受对象的“生杀大权”,不同程度的存在优亲厚友的行为,关系保、人情保现象较为普遍,在村级领导干部中尤为突出。共发现问题10个,责令部门整改问题10个,督促民政部门建立低保群众评议、乡村干部直系亲属备案登记以及公示等5个制度。在开展危房改造资金发放情况以及学生资助金的监察中,发现个别乡镇危改办干部和村组干部存在吃拿卡要行为。共发现问题125个,责令部门整改100余个,督促住建部门建立群众评议、定期公开、质量监督管理等制度,督促教育部门建立定期核查学籍管理、报账公示、食堂管理、物资交接等制度,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严肃查处虚报套取的违纪违法行为。在开展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察中,发现极少数村级干部不仅存在优亲厚友的行为,甚至存在以本人名义、以亲人名义、以其他人名义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然后进行私分的行为。今年,我县共查处了贪污危改资金案件 20 件 20 人,党政纪处分18人,收缴违规资金24.33万元。三是严肃查处干部在民生资金管理过程中失职、渎职行为。在开展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察中,发现个别乡镇危改办干部因监管不力导致民生资金被套取,在开展民政救灾物资管理和使用的监察中,发现个别村村支监三委因民政救灾物资发放跟踪不得力等问题,各民生监督组根据相关规定建议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履职不到位的干部进行问责,对因履职不到位又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进行立案调查。今年,我县共查处失职案件 2 件3人。
强化三个建设。一是强化民生监督阵地规范化建设,构建保障民生的廉洁防护墙。我县在2014年民生监督组成立之初,就按照每一个民生监督组打造一个民生监督阵地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逐步实现民生监督阵地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的整体思路,于今年初完成18个民生监督阵地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在打造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中,严格按照“二三四五六”工作法进行规范化建设,即就是按照配齐硬件设施、配强干部队伍夯实“两项”基础,建立一个县级联席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机制、建立五位一体五级联动机制的“三项”机制,明确民生决策、民生项目落地、民生诉求、民生再监督的“四类”监督领域,查处民生政策不明、民生措施不亮、民生诉求不畅、民生资金使用、民生财物发放的“五类”案件,访小姓户、贫困低保户、产业户、返乡创业户、民生资金受益户、离职老党员老干部户的“六个”必访。二是强化民生监督制度建设,构建保障民生的廉洁安全网。在开展民生资金的专项监察中,我县做到检查一个专项、发现一系列问题、建立健全一套制度,堵塞一个漏洞,努力实现民生项目资金的长效化监管机制。今年,我县民生监督组指导部分乡镇建立健全了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群众评议制度》、《村干部亲属备案登记制度》、《评审“十不准”准则》,规定在上报享受对象户名单的同时,村支书、村主任、村监委主任等半脱产干部必须上报本人家属及直系亲属人员名单,如确实有村干部困难亲属被列为享受对象,该村干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并经调查核实无误后,方能作为享受对象,严防优亲厚友的问题,严肃评审纪律,让民生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强化民生监督干部队伍建设,壮大保障民生的廉洁守护神。我县在2014年配强民生监督干部的基础上,又增设21个部门纪检组,逐步充实到民生监督组,进一步壮大了民生监督的干部队伍。同时,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对新任纪检组长集中开展民生监督的廉政教育,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对新任纪检组长集中开展民生监督的政策培训,由民生监督组组长对新任纪检组长集中开展民生监督业务知识培训等措施,提高新任纪检组长的民生监督能力。(石阡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