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全方位助推民生监督工作

时间:2015-09-02 09:26:16 点击:

 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察局立足县情实际,充分发挥民生监督组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创新民生项目监督模式,从部门、乡镇、村级三个层面整合人力、物力,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监督网络,多措举助推民生监督“暖民心”。

出台“3+X”工作制度。在县、乡、村三个层面上,分别由一个纪工委书记联系四至五个乡(镇、街道)民生监督组,由一个乡(镇、街道)民生项目专职监督员联系四至五个村(居)监督委员会,由一名村级监督员负责监督四至五个村民组的民生工作,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专项监督不少于两次,“三重一大”项目监督全覆盖。通过创新工作机制,促使民生监督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实施“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并就开展民生项目、资金的自查自纠、台账建立等情况做出具体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负责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民生监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民生项目、资金的常态监管及建章立制、构建和完善监管机制的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民生监督组)负责“再监督、再检查”。

探索“一上一下”监督模式。全县所有民生资金由乡(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直接将民生资金打入群众“一卡通”上,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不需要招标的且乡(镇、街道)能实施的民生项目一律下放到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和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民生项目的实施和民生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推行民生项目监督社区“网格化管理”。全县按区域划片分区设立民生监督网点,让监督网点的实施对象和辖区的群众多层次参与监督,在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的同时,真实地收集第一手群众意见,通过“纪检放权”和“变相督促”相结合的方式,倒逼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格局。

印江自治县自民生监督组成立以来,全县17个民生项目监督组共直接受理信访件146件,通过监督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2000余个(件),立案46件,结案40件,党政纪处理4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收缴违规违纪资金900余万元。(印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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