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桃自治县纪委通报3起5人违反农村低保政策的典型案件,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1、松桃自治县木树乡虎渡村党支部书记龙翠莲、木树乡虎渡村委会主任龙绍成、木树乡虎渡村统计员龙文汉,在协助木树乡人民政府评议2014年本村低保对象过程中,违反农村低保政策规定,将部分死亡人员和已嫁出人员纳入低保范围。2015年1月,龙翠莲、龙绍成、龙文汉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松桃自治县黄板乡大田村党支部书记杨通州,在评议2014年本村低保对象过程中,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本人3名亲属纳入低保范围。2015年3月,杨通州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松桃自治县乌罗镇团龙村党支部书记周永刚,2010年在主持评议本村低保对象时,他人提出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周永刚的父亲纳入低保范围,周永刚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导致其父亲2010年至2014年领取低保15465元。2015年4月,周永刚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5465元违纪款予以追缴。(松桃自治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