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纪委通报5起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典型案件

时间:2015-07-28 10:04:51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有关精神要求,持续保持纠正“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铜仁市纪委对近期处理的5起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2015年4月14日,松桃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杨红军等人到该县冷水溪乡三阳村推进驻村帮扶和集中建房点建设工作,中午吃饭时村干部提议喝点酒表示感谢,杨红军等人默许且参与饮酒,杨红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饮酒的该县政府副县长刘唐远、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强、经开区副主任兼县住建局局长田辉、县环保局局长杨光清、县交通局局长吴诺、县林业局局长龚大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峰、冷水溪乡乡长滕建军、县委宣传部网信办主任田相儒分别被诫勉谈话。

2、2014年11月9日中午,万山区教育局督导室负责人吴万进参加该区下溪乡民族中学英语口语竞赛巡考结束后,民族中学校长陈继昌等人在该乡桥头饭店吃午饭,席间陈继昌提议喝酒,吴万进没有制止且参与饮酒,吴万进、陈继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3、2015年4月14日中午,松桃县冷水溪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姚羽和松桃县信访局接待室副主任麻再洪,到该乡陆家坝村开展帮困工作中,违反规定午间饮酒,在场的该县信访局局长石磊没有劝阻。姚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石磊、麻再洪被诫勉谈话。

4、2014年12月5日中午,石阡县大沙坝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王进军,在该乡政府食堂接待前往参观学习的坪地场乡人武部一行5人时,王进军与前往参观学习的村委会主任刘某某饮用白酒,王进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5年5月4日上午,思南县邵家桥镇学区办组织全镇中小学校长、学籍管理员、学区办工作人员召开学籍管理培训会,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一起午餐,席间该镇学区办主任田景山和学区办工作人员陈天兵饮酒,田景山、陈天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吸取以上典型案件的教训,引以为戒,把中央、省市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不得以任何理由工作日午间和非工作日有值班任务时饮酒。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铜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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