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县纪委通报1起“家庭式腐败”典型案例

时间:2015-09-22 10:39:56 点击:

9月21日,松桃自治县纪委对1起“家庭式腐败”案例进行通报。

张再玉,女,1964年1月出生,松桃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原副局长。2011年11月至2014年8月期间,张再玉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0余次收受3家民营医院负责人礼品及贿赂2.2万元,为民营医院报销合作医疗费用提供方便。2015年9月18日,张再玉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陈少杰,男,1963年10月出生,松桃自治县民族中医院办公室原主任,与张再玉系夫妻关系。2013年间,在县民族中医院综合大楼电梯采购过程中,陈少杰先后2次收受电梯销售商贿赂共2万元,对电梯销售商予以关照。2015年9月14日,陈少杰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降低一个岗位等级。

通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手、不收敛,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好处,张再玉、陈少杰就是其中的典型。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加强干部教育和管理。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觉增强廉洁意识,勤政廉政。同时,家庭成员之间要相互监督、相互提醒,树立廉洁家风,预防“家庭式腐败”。(松桃自治县纪委)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