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县纪委通报5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时间:2015-10-10 10:59:22 点击:

为巩固和深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成果,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近日,沿河县纪委对今年以来查处的5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沙子镇村管所原所长罗锋渎职、贪污案。2012年,罗锋在负责组织实施原沙子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伙同多名村干部和村民骗取、侵吞危房改造资金共计15.20万元,罗锋个人分得9.10万元。罗锋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赵飞失职案。2014年5月至12月,县法制办工作组在处理谯家镇猫阡村、官舟镇农庄村等两起村民土地权属纠纷过程中,不认真履职,在调查依据不充分、事实不清楚的情况下,两次向县政府提出不当处理意见,致使县政府两次作出错误行政决定。赵飞作为分管领导,因领导不力、把关不严,被给予记过处分。

3、县扶贫办原主任胡春福受贿案。2010年至2014年,时任扶贫办主任胡春福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苗木经销商贿赂共计23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胡春福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沙子镇明星村原党支部书记田小军渎职、贪污案。2012年至2014年,田小军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40万元占为己有;违规为他人谋取危房改造资金0.70万元;协助村管所所长罗×骗取危房改造资金5.20万元并占为己有。田小军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中界镇蛟岩完小校长杨金会渎职、贪污案。2010年至2014年,杨金会多次伙同本校教师侵吞贫困生资助金、学生食堂大米和单位三轮车一辆(折价)、学生报名费、学校管理费、营养餐资金以及学校办公经费共计11.45万元,其中杨金会个人分得2.41万元。杨金会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收缴国库。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常记为民服务之责,常怀为民服务之心,重视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和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信赖和信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沿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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