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市文化旅游产业“一业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市旅发委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力度。2013年以来,共争取到中央、省级旅游发展资金项目34个,资金总额4370万元。为确保这笔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和要求,市旅发委把资金的使用、监管、检查等工作纳入日常重要工作之中,确保旅游涉农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
资金监管制度化。严格按照贵州省旅游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用于经营性旅游配套项目贷款贴息、旅游开发的非营利性配套项目补助经费、旅游接待公益性服务设施经费等符合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定范围。同时,对各区县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其根据实际制定旅游涉农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资金的使用不能超出专项资金规定的范围,更不能截留、贪污、挪用项目资金,违者将依规报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从制度上为项目资金的落到实处奠定坚实基础。
项目督查常态化。每年由市旅发委领导带队,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开展专项督查两次以上,督查中一旦发现项目资金使用与系统填报不相符合的情况,立即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确保系统填报与项目资金使用相符。
网上监管常态化。按照省里要求,将旅游涉农34个项目纳入贵州省涉农资金监管系统进行日常监管,指定专人负责系统的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的票据、项目进度的形象文字材料、图片等均要求纳入日常填报和监督范围,为旅游涉农资金的规范管理、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保驾护航。(铜仁市旅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