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以抓好制度落实为重点,积极采取推行村务(社区事务)公开、加大问责纠错力度和实行民主评议的举措,不断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推行村务(社区事务)公开。把群众最关心的党员发展、财务收支、政府补贴、惠民项目、危房改造指标、低保等重点、热点问题公开出来,强化群众监督。
加大问责纠错力度。针对少数村干部不听从上级安排,思想散漫,无所作为,工作不力,办事不公,甚至以权谋私,工作失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由乡镇纪委及时对违纪村干部采取诫勉谈话、待岗学习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限期改正,对触犯法律的,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实行民主评议。对村干部任职期间,采取“上评下、下评上”的方式开展目标绩效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把测评结果为“不称职”的村干部列入待岗学习对象。到乡(镇)参加待岗学习期间按比例减发或停发报酬。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安排其回到原岗位工作或另行安排适当工作,学习考核不合格则继续延长待岗学习时间。(石阡县纪委 雷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