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指出,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风险”,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解决反腐倡廉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依靠改革和制度创新。为此,德江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出的部署,把改革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立行立改,从具体问题抓起,取得了积极进展。
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两个责任”的部署要求,协助县委召开落实主体责任大会,全面安排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工作,下发《全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厘清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定位和职责分工,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乡镇党政“一把手”和纪委(纪检组)履职情况进行约谈,切实强化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同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12名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强化资源整合。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对委局内设机构进行整合优化,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监督管理室和3个纪检监察室,确保机构人员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88个减少到22个,对21个乡(镇、街道)的纪委书记和28个县直部门的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情况进行清理,基本解决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
强化统一管理。认真落实“两个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对县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重新核查定编,实现“全覆盖”,并结合届中考核对派驻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考察,调整充实8名纪检组长,对4名履职不到位的纪检干部给予免职处理。(中共德江县纪委 秦雨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