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以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倒逼机制促“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碧江区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实施办法》。今年首次实行区直部门党组和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2月13日,在一届区纪委五次全会上,6位党委(党组)书记相继走上主席台,面对270多人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由区纪委委员进行现场质询和测评,其他党委(党组)书记则以书面形式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半年,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7人被问责,其中党政纪处分4人,免职1人,诫勉谈话3人,实名通报7人。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主体责任和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区纪委先后对区文体广新局、区住建局、区畜牧局等27个单位35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认真履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真正把守纪律、讲规矩抓在细处、落到实处。二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制度,出台《碧江区县级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四个一”工作制度》。区四家班子成员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现实问题,确定调研课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并到各自的联系点蹲点调研,扎实开展“讲、访、帮、促”活动。三是进一步完善《区委工作规则》,要求区委常委每年下基层不少于两个月,并安排3—7天驻点开展工作,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四是完善2015年碧江区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带头包案化解矛盾。区委常委率先垂范,深入项目工地现场办公解决施工难题,下乡镇调研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带头转变作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各项工作的开展。2015年上半年,我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共开展调研546次286天,其中到乡镇蹲点调研378次253天。五是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对超面积的办公用房主动腾退出来作为会议室使用,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办公室不存在豪华装修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具及与办公无关的设施、设备。六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全区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进行了全面清查,严格执行公务车“四个一律”规定和公务用车购置编制管理。公车购置一律先申报,一律先交旧车再购新车,一律纳入政府统一采购、国资登记,一律实行区长“一支笔”审批。实行统一审批程序、统一预算保障、统一报废处置,对超编车、超标车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控制购车经费增长,今年上半年实现了公务车辆零购置。此外,对2名违规使用公车的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
严格厉行节约和反对浪费及制度配套情况。建立多项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制定区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和公务接待等管理办法,不断规范一般性经费管理,完善各项政策措施,要求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联”入账规定,实行“三公”经费经办人、单位主要领导和监管责任人三方“签字背书”和承诺制度。同时,重点对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公务接待、外出考察等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5月公务接待费117.77万元,比2014年同期下降138.55万元,下降比例54.05%;公款出国(境)费为零,同比下降0.61万元,下降比例100%;经常性经费(会议费、出差费、培训费、办公费)786.21万元,同比下降215.93万元,下降比例21.55%。对私设“小金库”套取项目资金的区民宗局和川硐镇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党政纪处分5人,已移送司法机关2人,收缴“小金库”余额32.53万元。
加强干部管理情况。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一是整治干部档案造假问题。重点对改学历、改经历、改年龄,以及改党龄、改工龄、改民族的问题进行清理,共清理干部人事档案6604卷,没有发现干部有改学历、改经历、改年龄的“三改”情况。二是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2015年采取“回头看”形式,再一次对党政领导干部兼职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清理,并与全区乡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碧江区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职清理情况承诺书(含近三年退休干部)》,巩固提升了政策知晓率,领导干部自律意识明显增强。2014年共清理出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职6人,所兼任企业职务已全部免除。三是整治“裸官”问题。下发《关于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及子女已移居国(境)外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对区直各部门及乡(镇、办事处)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及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要求各级各部门对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进行规范化管理。经查,全区未发现国家干部有配偶及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四是整治充人头吃“空饷”问题。2014年底共清理行政事业单位68个,对不在原岗位的137名工作人员逐一分类处理。五是整治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责成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离退局等部门认真对我区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和清理,经查,全区无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现象。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区委区政府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党政机关检查考核活动的工作部署,按照“统一管理、严格审批,分类指导、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和“一统三限一转化”(即:统一检查考核,限制检查考核时间、人员和次数,加强检查考核结果的转化和运用)的工作思路,印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真正达到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检查考核活动项目、切实规范检查考核秩序、严肃检查考核纪律、减轻基层负担的目的。同时,充分利用涉农监管网络平台,督促涉农部门加强涉农资金监管,认真开展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切实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着力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有效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半年,开展了家电下乡、畜牧良种补贴和“一事一议”等民生项目专项检查,入户调查10680户,发现问题179个,已办结141件,立案16件,党政纪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党风政风好转。一是围绕节点抓早抓小。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站、短信、手机报等媒体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教育、早敲警钟,共发出廉政短信3000余条;紧盯“不落实”的问题,围绕“不满意”的现象,聚焦“不守纪”的行为进行暗访督查,适时邀请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员作为第三方监督力量,重点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办酒、出入私人会所等,采取抽查公车入库、暗访景区景点、高速路口验车、调取消费发票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上半年,暗访宾馆酒楼、娱乐场所、景区景点145次,查验车辆283台次,暗访乡镇和机关事业单位89次,核查消费发票和报销凭证2090张,发现问题10个,已全部整改。二是广开渠道强化监督。采取多种方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纠正“四风”的积极性,先后在手机报和碧江区政府网开通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邀请广大群众监督举报。截至目前,共接到信访举报40件,已办结30件,党政纪处分7人。三是严格执纪形震慑。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查处后及时通报曝光,将违规违纪行为晾晒于阳光之下,充分起到警示震慑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在碧江廉政网站设立“曝光台”,专门用于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发挥案件处理的导向作用。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7起,处理党员干部1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人,先后3次对区民宗局、区国土分局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四是“三个开刀”赢得群众信赖。按照市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三个开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区委明确区纪委监察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抓,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13个民生项目监督组,聘请40名社会监督员,构建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民生项目监督组、乡(镇、办事处)纪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社会监督员“五位一体”的民生监督机制。通过采取交叉暗访、随机抽查、办事体验等方式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为官不为、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始终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上半年,处理“三个开刀”问题8起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人、免职1人,通报典型案例6起。(碧江区纪委 陈明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