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三手”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时间:2015-07-22 09:31:46 点击:

沿河自治县从党委(党组)“不松手”、党委(党组)书记“不甩手”、纪委(纪检组)“不软手”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今年来,该县进一步深化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及时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了书面通报,评出优秀单位61个、合格单位50个、基本合格单位8个,确保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松手”。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集体约谈会,全文学习省纪委《关于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的通报》,对党委(党组)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同时按照《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在年初召开的十二届县纪委五次全会上,3个乡镇和3个县直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现场述责述廉,其余83个单位书面述责述廉,并接受现场询问和测评,确保党委(党组)书记主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甩手”。该县对全县22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和部门纪检组长进行集中培训学习,要求他们在平常的监督工作中“不手软”,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该县还结合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监察、学生资助金专项监察、微型企业补助金专项监察等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将主体责任延伸到村级组织,通过加大检查考核、问责处理等方式,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目前,有3人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被县纪委监察局提醒谈话,14人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约谈。(沿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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