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江口县纪委监察局以“三转”为抓手,突出“四个注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注重责任落实。深化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巩固扩大落实“两个责任”成果。重点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出台《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工作的通知》、《中共江口县委 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党委职责职能,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结果运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目前,共对5个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进行函询,对3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注重民生监督。出台《江口县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了监督内容,明确了监督主体,突出了监督重点。在配齐县、乡、村、组四级民生监督干部的基础上,把挂职到乡、帮扶到村的159名干部新增为民生监督员。抽调60名骨干,成立专项工作组分别对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学生资助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开展专项监察。今年来,共发现问题202个,立案48件,党政纪处理35人,涉案金额701.24万元。
注重规定执行。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通过节前教育提醒、节日明察暗访、节后通报典型等常态化监督,严防四风反弹。同时,制定《关于印发江口县机关作风和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委办字〔2015〕81号),由8名县委常委带队,对乡镇、部门、村(社区)进行全面清查,共发现问题186个, 立案17起,处理党员干部21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诫勉谈话8人,提醒谈话1人,通报批评单位7个、干部10人,口头批评教育1人,责令16个单位立即整改问题23个。
注重自身建设。深化“三转”,转变执纪观念,加强对《党章》的学习,树立“查办大案”是政绩,抓早抓小也是政绩的观念,把重点放在执纪上,强调“纪”在“法”前,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狠抓队伍严防“灯下黑”。充实委局班子成员1人,提拔干部2人,提名考察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3人,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6人次,选派2名干部到市纪委跟班学习,纪检干部业务素质明显提升。同时,严格执行“三严守九严禁”和《铜仁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坚决防止和严惩“灯下黑”。(江口县纪委 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