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近日,江口县开展了县委常委带队督查“四风”专项整治活动,该县成立7个工作组,分别由7名县委常委带队,就“三严三实”和“十事十做”、“四风”问题、民生监督工作等工作开展专项监察。
此次专项监察范围是党委部门、群团部门、政府及社会发展部门、经济管理和执纪执法部门、驻江单位、乡镇(街道)及部分村(社区)。为确保成效,各组通过明察、暗访、蹲点督办和模拟办事等方式开展工作。同时,对20个窗口服务部门和重点服务单位,抽调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纪检干部蹲点督查督办。
截至目前,各组共发现问题186个, 立案17起,处理党员干部21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诫勉谈话8人,提醒谈话1人,通报批评单位7个、干部10人,口头批评教育1人,责令16个单位立即整改问题23个,及时制止“四风”问题2个。
(江口县纪委 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