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让主体责任“硬杠杠”得到“硬落实”

时间:2015-08-11 16:41:27 点击:

2015年,玉屏侗族自治县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明确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是要打造一批勤政廉政、勇于担当的领导班子,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厘清责任关系。县委调整充实了由我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出台了系列规章制度,对主体责任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都要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好表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县还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项内容细化分解到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层层分解,层层负责,确保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出了问题有人承担、有人负责。

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刚性约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编好“笼子”、健全制度至关重要。围绕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玉屏县委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制定了《玉屏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要十不准”规定》、《玉屏侗族自治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告诫问责暂行办法》、《中共玉屏县委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暂行办法》等制度40余项,用制度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真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的要求落到实处。针对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我县还率先在全市推出“百姓电视问政”,百姓问,干部答,群众评,一个个尖锐的问题“辣味”十足,不少犀利问题令部门“一把手”措手不及甚至无语以对,共11个单位被问政,解决实际问题30余个,促使部门权力规范、高效运行,起到“出出汗”、“红红脸”、“治治病”的效果。

注重身体力行,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党委负主体责任,同时也要接受纪委监督,纪委负监督责任,不但要监督下级党委,还要监督同级党委。中央这一要求提出后,玉屏县委坚决贯彻落实,要求常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全面执行工作周报告制度,实行县委、县政府班子“一周党政要情”网上公开,纳入群众视线,接受群众监督。县委常委会还带头向社会公开作出廉洁自律承诺,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常委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常委带头不做。同时,积极引导各级党委深化对主体责任的认识,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和效能问责。目前共开展专项检查2次,四大班子开展廉政谈话324人次,约谈26人。(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   刘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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