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沿河县下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集中整治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7月下旬至9月下旬,分学习动员、自查清理、集中整治三个阶段。各乡镇、各部门将重点围绕“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损害群众利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清理,拉出清单,向组织报告。
在集中专项整治中,各级党委(党组)对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各级纪委(纪工委)负责本地区集中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抓好督促问责。此次集中专项整治坚持宽严相济、把握尺度,对在集中整治期内,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没有掌握而主动报告存在的违纪问题、主动上交全部违纪所得、主动作出深刻检查的党员干部,视情节进行处理。对刻意隐瞒、不主动如实报告存在的问题或在集中整治期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将从严从重处理。
为保障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还将开展约谈提醒和问题台账管理,对查找出的问题分清集体问题、个人问题,逐项逐事逐人分类进行登记后分级上报备案,台账每20天报送一次,实时反映整治进展情况。(沿河县纪委 陈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