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三责”牵住“牛鼻子”

时间:2015-08-21 11:35:19 点击:

松桃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来抓,通过明责、查责、问责,督促各部门将“两个责任”落实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建章立制“明责”。按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松桃苗族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要求,县纪委监察局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落实监督责任责任状。草拟《关于落实“两个责任”达标验收考核评估方案》,将“两个责任”的责任主体、职责内容和履职要求,以及党委(党组)及其主要领导责任和班子成员、纪委(纪检组)相关责任细分为75项,并对每一项内容进行工作和责任分解,通过量化考评方式促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以上率下“查责”。制定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项督查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今年以来,组成5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县62个单位、27个乡镇开展专项检查,共查找出“两个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到位等问题60余个,对落实“两个责任”存在轻微问题的单位进行现场提醒,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提出了整改建议。

严肃执纪“问责”。不断“小题大作”、持续加压升格,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责力度。截至目前,共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9名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力的2名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的3名纪检干部进行了问责,对8个单位工作不力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松桃县纪委  唐明清)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