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精、抓、强、严”强化派驻监督

时间:2015-09-01 17:13:52 点击:

2015年以来,碧江区增力量、抓重点、强协作、严监督,着力加强派驻监督,全区派驻工作井然有序、实效明显。

增力量。为完善派驻机构、增加队伍力量,按照重点派驻、全面监管、系统管理的思路,对党委政府主要部门实行了全面派驻,并严格实施分系统管理,实现了监督的全覆盖。净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方位充实和优化派驻机构力量。今年以来,全区乡(镇、办事处)纪检监察干部提拔13人,调整出纪检监察系统9人,新配备纪(工)委书记8名、副书记2名;派出纪工委(纪检组)新进入人员12人,调整出纪检系统3人,派出纪工委(纪检组)之间轮岗交流21人。

抓重点。聚焦所驻部门机关党的建设,督促机关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住“牛鼻子”,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日常管理和监督中,真正做到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紧紧抓住“三重一大”这个重点,紧紧围绕区情出台了“三重一大”有关监督制度和预告备案制,将“三重一大”纳入年度各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将“三重一大”监督的“两个责任”做实。重点抓基层单位多,人数多,牵涉面广的大单位开展重点监督,促进“三重一大”工作事项流程的规范化。

强协作。采取的“松散型”模式,力求“形散而神不散”,着力加强各级各类纪检监察机构的相互协作,强化监督效率。大力清理精减议事协调机构。将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31个减少到22个,解决了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加大纪检监察力量整合力度。将纪工委监察分局、部门纪检组、乡(镇、办事处)纪委人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社会监督员力量整合,构建 “五位一体”监督体系,将纪检监察干部打捆使用、统一安排,实行“小分工大合作”,提高派驻机构工作效率。

严监督。要求各派驻部门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做好监督实施基础性工作,不定期收集单位“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和分工情况,干部职工花名册和党员花名册,预决算等资料,核实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资料。定期开展常规监督,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利用辖管单位固有职能开展专项监督,如 “三公经费”、涉农资金、村级财务、“三重一大”事项等进行专项督查。今年1-8月,派驻纪检组与派出纪工委共立案5件,结案6件,党政纪处分9人。(碧江区纪委  杨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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