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碧江区纪委监察局就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全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和区委九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届时,区纪委监察局将组成6个督查组,重点严查: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土特产品等节礼;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违规公款吃喝或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聚餐等活动;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驾驶公车;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和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违规打麻将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等内容。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严明纪律要求,防止不正之风发生。对出现的问题要严抓严管,坚决纠正,确保风清气正。要按照守土有责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既要认真履行领导、执行、推动、教育之责,又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从严监督执纪问责。要利用电话、网络、信访等多种渠道,为群众举报“四风”问题搭建畅通高效的监督平台,对“四风”问题快查快结、严肃追究。要针对节前、节中、节后易发多发问题,协调联动、全面监督,集中开展明察暗访活动。
针对违规违纪和“四风”问题听之任之,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实行“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模范遵守各项规定,从严要求自己和家人。对纪检监察干部发生的“四风”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邮寄地址,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提高全民监督的效率。(碧江区纪委 张斯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