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9月14日,贵州省印江县下发《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严防双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双节期间,严格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土特产品等节礼;二是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三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四是严禁以学习、交流、考察等为名,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聚餐等;五是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六是严禁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驾驶公车;不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封存、启用备案,启用封存车辆不报告;七是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吃请、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外出旅游等;八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和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九是严禁违规打麻将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十是严禁组织或参加同乡会、同学会等活动,进入私人会所、夜总会等娱乐场所。
《通知》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严明纪律要求,防止不正之风发生。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派出监督组开展巡查督查,抓早抓小,对存在问题快查快结、严肃问责。(印江县纪委 袁安英 张家伟 刘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