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民生项目资金监管机制,严肃查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在征缴、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从10月1日起至12月20日,沿河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察工作。
此次专项监察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行政主管部门、经办机构、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以及村(居)委员会协办人员、参保和待遇享受人员为监察对象。采取明察暗访、系统比对、实地核查、电话询问、受理举报等方式进行。重点监察个人缴费是否按时足额上解、补缴是否符合规定,财政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到位,基金是否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领取养老金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是否及时足额为符合领取条件的60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认证开展是否正常,是否存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冒领基金等违纪违法问题。
专项监察以系统规范为主,纪委监察局履行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力求见人见物、查事查人。进一步清理整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纠正资金运行中的不正之风,完善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沿河县纪委 冉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