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通过宣布处分决定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9次

时间:2015-10-30 12:44:02 点击:

“周学军身为中共党员、谢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于2015年春节期间收受下属单位所送拜年礼金1500元,已构成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10月26日,万山区纪委到谢桥街道办事处宣布违纪干部周学军的处分决定,同时,在该办事处党员干部队伍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今年来,该区纪委为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效,把处分决定执行方式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所涉及党员干部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在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教育本单位党员干部。这一活动的开展,在案发单位干部职工中产生了很大反响,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针对典型案例,该区纪委在宣布处分决定时,责成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由办案人员对违纪行为的定性、量纪依据、影响等方面进行通报,同时要求受处分人员在会上深刻认识自己所犯错误,单位主要领导在会上作警示教育发言。通过现场警示教育,让大家清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每一名违纪者,都是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党政纪的规定进行的。同时使所在单位同事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

截止目前,该区通过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19次,其中包括区直部门6次、乡(镇、街道)11次、村和社区2次,受教育干部达1109人次。(万山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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