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四招”连环拳助推“两个责任”落实

时间:2015-11-05 11:51:10 点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牢牢牵住“两个责任”牛鼻子,把“责”体现在制度上,把“任”落实在工作中。年初以来,松桃县从制度、预警、问责上狠下功夫,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建章立制牵住“牛鼻子”。县委召开“两个责任”落实动员大会,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进行安排部署,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落实任务。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松桃苗族自治县关于加强乡科级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若干规定》、《松桃苗族自治县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松桃苗族自治县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实施方案》、《松桃苗族自治县作风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成立六个“两个责任”落实督查组,组建了五个作风巡视组、五个财务检查组、一支新闻媒体监督队伍,对该县“两个责任”落实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注重预警强打“预防针”。县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落实“两个责任”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对县委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县委召开全县干部会,组织学习了《中央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等文件精神,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对廉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提醒谈话,县纪委书记对重点单位提醒谈话;县纪委分别与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未设纪检组的分管领导分别签定了落实监督责任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全会作书面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组织100余人到县人民法院旁听受贿案审理,组织12个单位干部职工1000余人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学习。

追踪督查用好“硬鞭子”。制定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项督查方案》,县委、县纪委采用问卷调查、约谈等方式,对“两个责任”落实进行全面督查。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到单位督查“八项规定”执行、作风建设情况,带头约谈问题较多的县管干部;县政府采用现场查看、咨询了解等方式开展财务大检查,县政府组织26个涉农部门开展涉农资金大检查;县纪委多次开展作风建设督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心活动,督促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县委宣传部组织作风建设新闻监督组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县委组织部对“同步小康·干群连心”驻村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也对管口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督查。

2015年以来,通过财务审计、案发追责、专项监察等方式,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6名单位负责人,“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10名单位班子成员,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19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问责。(松桃县纪委  唐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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