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制度+监督+问责”狠刹“四风”

时间:2015-11-27 09:23:37 点击:

“四风”积弊已久,必须一锤一锤猛敲,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抓,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贵州省松桃县整治“四风”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强有力的举措,持续发力,彻底铲除“四风”新变种。

加强制度建设。县委出台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暂行规定》、《干部作风量化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县纪委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推动落实、加强廉洁自律“五个严禁、五个坚决查处、七个一律停职待查”的规定》,用制度堵塞监管流动,针对廉政食堂、公务用车、公款旅游、新建楼堂馆所等进行密集式、拉网式监督。同时,充分运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载体,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研讨,揭示“四风”之害,加大警示力度,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中整治“四风”成果,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规范自身行为。

强化作风巡查。组建“四支队伍”,即纪委班子督查队伍、纪检干部暗访队伍、新闻媒体监督队伍、改非领导巡查队伍。巡查组采取事先不打招呼、不通知的方式,明察暗访各乡镇和部门干部职工到岗到位情况,同时检查酒店、娱乐场所、私人会所消费发票,检查是否存在公款消费行为。通过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巡查,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无处躲藏。

用好问责“鞭子”。以《松桃苗族自治县干部作风量化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为有力抓手,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量化评分,按Ⅰ、Ⅱ、Ⅲ类实施分类管理,量化评分实行扣分制,被立案调查、党政纪处理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直接将其确定为重点管理对象,县纪委监察局重点加强对科级干部的督查,加强对Ⅰ、Ⅱ类管理对象的跟踪问效。同时,加大对违反作风建设和相关纪律要求的干部,一律在县内主要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规矩被“破窗”行为 “当头棒喝”。同时,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让违纪者“无地自容”。

截止目前,作风巡查组开展作风明察暗访210余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53例, 157人被列入作风分类管理重点监管对象。(松桃县纪委  唐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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