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今年共有3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移送司法机关,今天找你来是听听你作为党组书记、局长是怎么落实主体责任的……”。这是县纪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的场景。
今年来,江口县纪委以工作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为内容的“清单式”工作运行模式,促使“两个责任”在落实的过程中做到有章可依、有轨可循、有责必究。
理清责任清单。根据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要求,理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9项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4项责任、党委(党组)其他班子4项责任,纪委(纪检组)7项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5项责任,纪委(纪检组)班子成员4项责任,制定《开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实施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45名干部严肃问责。
整改负面清单。对考核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工作约谈中征集的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组织委局干部集中研判,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提出对策,并对问题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通知书列出负面清单,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要求,相关单位就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县纪委实行“督办问题”动态管理,列出整改清单表,对整改到位的及时予以撤销登记。今年共向13个单位下发督办函,约谈领导23人,列出负面清单19条,完成整改19条。
强化考核清单。制定《江口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全县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核中综合指标考核、民主测评、加分因素、扣分因素四部分因素形成综合成绩。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对综合成绩排名最后一位且低于80分的、综合成绩排名最后三位且低于80分的部门,取消年度各类评先选优资格。连续两年综合成绩排名最后一位且低于80分的单位对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通报批评。通过考核、划出红线,强化责任担当,倒逼工作落实。
截止目前,该县2个单位的3名领导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江口纪委 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