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三转、顺应民意,确保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和反腐败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实现好人民群众新需求,石阡唱响“四个坚持”反腐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效果明显。
坚持学习为先、预防为主。该县反腐倡廉工作坚持从思想上入手,从学习上保证,及时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有关党风廉政精神和反腐败决策部署学深学透,确保从思想上预防有效,既解决认识提高问题,又解决行动自觉问题,真正把纠正“四风”问题植根于干部职工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从而把干部职工的政治信仰忠诚不变、政治立场坚定站稳、拒腐防变思想筑牢夯实。
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该县秉承“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的反腐执政理念,始终抓住“一把手”不放松,扭住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下放,单位职工出现违规违纪,既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确保领导带好头、引好路,以上率下,共同产生强大的引领力量,让公平正义彰显强大的正能量,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让优良的作风得到继承和发扬。
坚持严打重处、动真碰硬。该县坚持“三个凡是”严打重处、惩治腐败。凡是培训学习、宣传教育不起作用,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必须严打重处;凡是影响发展、阻碍发展、破坏发展环境的必须严打重处;凡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伤民”、“坑民”等不公平或者腐败问题必须严打重处;凡是国家工作人员办事不公、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等与党纪国法背道而行,导致国家惠民富民政策执行走样、落不到实处的必须严打重处。将重点放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项目实施、关注焦点、关乎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以此达到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凝心力,治“奢”保清廉,治“浮”改作风,确保反腐倡廉取得实效。
坚持制度管人、标本兼治。该县坚持惩治腐败不仅是一场思想洗礼,更是一场制度形成。在具体工作中,为治标增量,为治本增质赢得时间。通过案件的查办、作风的整顿、督导检查等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修改完善和研究出台规章制度,进一步扎密、扎紧反腐笼子,用制度管住人,用机制规范权力的行使,有效遏制不良作风的滋生蔓延,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活风尚,长期继承发扬。 (石阡县纪委 甘大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