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源头预防腐败作用,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五个措施”,深化警示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认真开展案件专题剖析。该县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职责,规定凡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委(党组)要在案件做出处理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剖析,形成案件剖析报告,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汲取教训。领导班子集体深刻反思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每一名班子成员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逐一对照发言,查找在班子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分析从中应汲取的教训,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和建议,表明个人态度。
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经批准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立案和做出党纪政纪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后,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宜向社会公布的案件,可在党内通报。已经结案、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采取适当方式及时通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案件,及时在印江廉政在线“四风问题曝光台”通报曝光。
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规定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现场参观、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形式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每年集中组织1至2次专题教育活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教材,指导各级各部门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深入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该县纪委和组织部门结合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对谈话对象进行提醒警示教育,敦促其认识危害、自觉纠正,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
丰富警示教育培训内容。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和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作用,在主体班次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加大警示教育课时比重,警示教育内容不少于2个课时。立足于以案为镜、以案明理、以案示警,突出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执政为民。(印江县纪委 陈丹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