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松桃县纪委严格落实“三转”要求,从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常规监督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筑牢干部廉政防线。
思想教育“铸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求各级各类干部要转变观念,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要有记录、有体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干部要持之以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编印《松桃苗族自治县民生领域典型案例》5000册,录制《楠竹苗上的“蛀虫”》警示片,发放至各乡镇各部门,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学习和集中观看,通过以案明纪,树立干部“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正确政绩观,筑牢廉政的思想防线。
纪律教育“促廉”。始终把纪律规矩放在首位,让制度成为行为的准绳。年初出台了《松桃苗族自治县201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厘清职责、分解任务,教育干部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出台《乡镇“一把手”监督管理办法》,对乡科级领导干部明确提出“五个不直接分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从严管理干部,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组织纪律的,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加大惩戒问责力度,毫不手软地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已查处的问题点名道姓地及时通报,形成震慑作用。同时,做好抓早抓小工作,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防“四风”反弹。
监督巡查“督廉”。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狠抓常规监督,聚指成拳,形成合力。按照中央的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使问责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格按照《松桃苗族自治县干部作风量化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对干部进行监管考评,对发现有问题的干部进行适时“咬耳朵”,使其红脸出汗,及时警醒。加强民生监督组的执纪能力,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涉及民生资金的违纪干部坚持从重从快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行“一岗双责”、“一案三查”,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截止目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3人,党政纪处分27人,157人被列入作风分类管理重点监管对象。(松桃县纪委 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