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管干部廉政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近日,铜仁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建立县处级干部电子廉政档案,为干部的推荐任用、重要岗位干部监督和预警、地区和部门干部廉洁自律状况分析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明确建档对象和内容。《通知》要求,需建档的对象为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县处级干部,2014年2月1日以后退休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及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二是廉政谈话情况;三是惩处(问责)情况;四是接受组织函询情况;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六是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七是信访举报情况;八是违纪违法处理结果;九是干部提拔任用时纪委审查意见情况。
明确填报及管理要求。《通知》要求,建档对象要认真填报个人有关信息电子登记表,其中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需由领导干部本人填写,其他表格由市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收集,并充实电子廉政档案内容。明确电子廉政档案的使用必须严格、规范、保密。有关方面需调阅、查询廉政档案材料时,应填写《铜仁市县处级干部廉政档案调阅审批表》,报经市纪委监察局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调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调阅廉政档案。
严明工作责任及纪律要求。各区县、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收集,认真审核把关,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电子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按时上报。严肃工作纪律,领导干部应当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市纪委将对个人填报的档案内容进行抽查核实,无故瞒报、漏报、错报的,一经发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严肃建档工作纪律,严格履行档案材料的录入、审核、查阅等相关手续,档案审核、转交等要严格保密。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铜仁市纪委办公室 陈林 张应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