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自己自制力差,对自己没有从严地要求自己,走到了今天,非常后悔,也非常痛心,对于在庭审过程当中,我只有认罪、悔罪,来求得法庭的谅解,从轻处理。”被告席上的杨俊低头这样说。
图为:庭审现场
4月7日上午,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原书记杨俊,碧江区川硐镇党委原书记张宜涉嫌贪污受贿,碧江区川硐镇人民政府原镇长金松涉嫌贪污案。印江县纪委组织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一把手”旁听庭审。
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杨俊、张宜分别利用担任原铜仁市川硐镇党委书记及镇长的职务便利,共同或单独截留侵吞国有财产人民币69.7万元,其中杨俊参与非法占有国有财产人民币40万元,张宜参与非法占有国有财产人民币69.7万元。在此期间,杨俊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张宜贿赂款人民币5万元,为个体工程承包商张水平、文彪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二人现金人民币15万元。
2012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张宜、金松分别利用担任铜仁市碧江区川硐镇党委原书记、镇长的职务便利,共同或单独侵吞国有财产人民币13.1万元,其中张宜参与非法占有国有财产10万元,金松参与非法占有国有财产13.1万元。在此期间,被告人张宜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体工程承包商文彪谋取利益,为符平君调动工作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二人现金人民币共计13万元。
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俊、张宜利用职务之便,共同或单独非法截留、侵吞国有财产,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金松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吞国有财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过参加今天早上的旁听,让我倍受启发,也深感这一次教育非常有意义,让我们时刻要以纪律为底线,要敬畏法律的尊严,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时刻要求自己”印江县卫计局局长饶芬谈旁听感悟。整个庭审过程持续六个多小时,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做了深刻的阐述表达自己的忏悔。
本案将择期宣判。(印江县纪委 田林 王忠波 陈丹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