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5年,玉屏侗族自治县皂角坪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负责人蔡诗,在任原平溪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期间,安排相关人员套取民政救助金及工作经费共计27900元,以“福利费”的名义发放给原平溪镇社会事务办职工杨x、姚x星、田x新等7人,蔡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该县皂角坪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姚晓宾同志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玉屏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今年以来,铜仁市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推动落实,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自觉履行“两个责任”。
建立长效机制。印发《中共铜仁市委关于印发铜仁市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清单(试行)的通知》,明晰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出台铜仁市委廉洁自律约谈办法(试行),严格规范约谈对象、范围及工作方式,提高廉洁自律约谈的精准度。
加强监督检查。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全市12个区(县、开发区)和83个市直单位2015年度责任制进行考核并通报,通过常规性督查,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专项检查,组成6组18人对101个市直部门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实。2016年一季度,共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6起1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 11人,其中诫勉谈话9人,通报批评2人,起到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铜仁市纪委 秦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