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5年,玉屏侗族自治县皂角坪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负责人蔡诗,在任原平溪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期间,安排相关人员套取民政救助金及工作经费共计2.79万元,以‘福利费’的名义发放给原平溪镇社会事务办职工杨某、姚某、田某等7人,蔡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日前,该县皂角坪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姚晓宾负领导责任,被玉屏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以来,铜仁市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推动落实,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自觉履行“两个责任”,向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者开刀。
截至目前,该市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80起118人,党纪政纪处分19人,组织处理99人。
牵住“牛鼻子”。铜仁市印发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清单(试行),明晰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印发《铜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全市12个区(县、开发区)和83个市直单位2015年度责任制进行考核并通报,通过常规性督查,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出台《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述责述廉实施办法(试行)》,部分区县党委、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在市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出台铜仁市委廉洁自律约谈办法(试行),严格规范约谈对象、范围及工作方式,提高约谈的精准度。开展专项检查,组成6个检查组对101个市直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
亮出“撒手锏”。“2013年至2015年期间,贵州省沿河县泉坝镇计生办账目存在用计生社会抚养返还款送礼和进娱乐场所消费的问题(2013年4月21日,公款送礼6320元;2013年8月4日,公款消费750元)。该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陈明洪作为分管领导,对该镇计划生育工作监管不力,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被该县纪委诫勉谈话。”这是该市“敢于亮剑”的一个缩影。
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撒手锏”。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实行责任倒查,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及典型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对党委(党组)领导不力、纪委监督不力、部门履职不力的倒查追究责任。根据问题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分别对相关人员和有关领导采取责令做出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实行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免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建立责任追究通报制度,不定期在市级媒体、市纪委网站、微信等平台上通报曝光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案件。
玉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舒大凤,因下属严重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玉屏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冷松,因下属单位发放福利问题被约谈,该局党委成员、副局长高芝潮、杨桂月分别被诫勉谈话;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党委成员、纪委书记石来云被诫勉谈话……近期,铜仁市纪委通报7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秦锦 唐永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