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贵州出台“四要、五严禁”制度规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6-07-06 15:40:24 点击:

要深入群众、了解寨情民意;要公开透明、规范权力行使;要民主决策、确保公平公正;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吃拿卡要、严禁虚报冒领、严禁截留挪用、严禁贪污私分。

日前,贵州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试行)》,通过74个字的“四要、五严禁”制度规范,为解决惠民政策落实在“最后一公里”受阻、走偏提供纪律保障和制度支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为保证规范要求被正确理解掌握,《行为规范》以附件的形式对每一条款的内涵、要求和有关问题的把握作出具体解释,确保基层干部记得住、看得懂、执行得了。例如关于“严禁吃拿卡要”的解释,就要求不得在落实惠民政策中以各种名目人为设置不正当附加条款、额外要求(如好处费、辛苦费)等。

为推动《行为规范》贯彻执行,贵州省配套建立了申报制度、公示制度和核实抽查制度。申报公示制度明确,凡是村(社区)干部、在外工作国家公职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享受非普惠制惠民政策的,都必须按规定填表申报,并在村(居)民主要聚居点进行不少于30日的张贴公示。核实抽查制度一方面明确核实监督的范围和职责,责任细化到乡镇(街道)党委负责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压实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要求各民生监督组(乡镇纪委)、民生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群众享受惠民政策有关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和走访调查,主动发现问题,对群众反映情况较多的村(社区)开展重点抽查。因抽查监督工作不力,出现申报不真实、审核把关不认真、公示不到位等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74个字的行为规范和三项配套制度,是从案件教训和群众反映中凝练出来的。”该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以来,贵州持续加大对基层贪腐的打击力度,同时以专项治理的方式,紧盯重大民生项目和资金,对矛盾比较突出、局部发现问题较多的系统和领域,分地区、分步骤集中查处整治。截至目前,全省围绕民生项目共发现问题线索20.8万余个,立案18321件,党纪政纪处分18974人,移送司法机关1323人。 (记者 吴远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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