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各民生监督组紧紧围绕“大扶贫”战略,以专项监察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巩固、规范和提升民生监督工作方式,严肃查处了一大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木岗镇原副镇长赵启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11月,木岗镇信用社将该镇2012年信贷扶贫贴息申报资料送镇政府审核,赵启舟在对申报资料未审核、也未安排其他工作人员审核的情况下,直接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在申报资料上盖上镇政府和镇扶贫站的印章,导致该镇14户非贫困户获得扶贫贷款贴息11166.67元。2016年6月,赵启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安顺市平坝区鼓楼街道大关村村委会副主任刘荣富擅改村民会议决定、违规上报精准扶贫对象问题。2016年1月,刘荣富私自篡改大关村精准扶贫工作大会会议内容,擅自改变会议决定,将其妻张某某纳入贫困户新增名单中上报。同时,将已通过村民会议讨论被列为取消户的大关村村委会主任郭某某、计生人口主任吴某某及6户村民纳入贫困户保留名单中上报。2016年2月,刘荣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符合精准扶贫条件的张某某、郭某某、吴某某已被移除贫困对象精准识别系统。
3.毕节市黔西县金兰镇双玉村党支部书记罗登书受贿问题。2011年,双玉村双山三组村民冯某的危房改造指标为1万元,冯某找到罗登书,向其承诺如能将指标更改为2万元,将给予罗登书回报,后罗登书协调将冯某危改指标更改为2万元。冯某领到危改款后将4000元交予罗登书。2016年5月,罗登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4000元违纪款上交财政。
4.铜仁市江口县官和乡新田村党支部书记黄昌孟冒领计生“三结合”帮扶资金问题。2015年6月,黄昌孟在未实际发放新田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款的情况下,伪造《新田村2015年计生“三结合”帮扶发放花名册》到新田村账务冲账,将2015年5月官和乡计生办拨付给新田村的计生“三结合”帮扶资金3000元占为己有。2016年3月,黄昌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黔东南州丹寨县扬武镇原密告村党支部书记李荣泽及村文书李荣义、莫凤坤贪污村集体征地补偿款问题。2013年,李荣泽、李荣义、莫凤坤三人用村集体征地补偿款支付旅游费7.59万元,通过篡改发票的方式套取征地补偿款11.56万元后私分,两次合伙私分密告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共计13.86万元,私分支付安装监控设备的剩余资金4.32万元。另外,李荣义还存在私存21.81万元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并贪污2.66万元的问题,莫凤坤私存40.01万元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并贪污4.71万元的问题。2016年2月,李荣泽、李荣义、莫凤坤三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黔南州三都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局长蒋志国贪污项目资金的问题。2008年3月至2010年12月,蒋志国在担任三都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拉揽乡水毁项目工程款19万元,将12万元占为己有并用于个人消费。2016年2月2日,蒋志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黔南州惠水县涟江街道排楼村白岩组组长张定学侵占组集体资金等问题。2010年12月至2015年11月,张定学挪用由其负责保管的白岩组集体土地补偿金、青苗补偿款共计1.81万元用于私用。另外,张定学还存在侵占“五保户”何某某退耕还林补贴和农业综合直补款2430元的问题。2016年2月1日,张定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8.黔西南州望谟县边饶镇绒春村驻村干部向忠华违反廉洁自律案。向忠华在任原岜饶乡绒春村驻村干部期间,2012年12月至2015年6月,利用职务之便,以收集账号和帮忙取钱、办理低保、养老保险为名,收取班某某等7户农户的存折后,多次取款并非法占为己有,共计13610元。被调查后,向忠华主动退还被其非法占有的农户钱款13610元。2016年6月,向忠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