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四种形态”推进约谈常态化】
贵州开展四类约谈实现管党治党见诸日常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时间:2016-08-24 08:41:25 点击:

“组织的提醒让我及时说清问题,踩了刹车,救了自己,我要努力让其他党员干部避免犯和我同样的错误,以担当的行动感恩组织的挽救。”贵州省六盘水市副县级领导干部陈某,在受到组织约谈后,最初“害怕手下知道我被约谈有损威望”,但经过激烈思想挣扎,最后主动叫来下属干部职工,将自己作为案例“现身说纪”,告诫大家“没问题的,一定要慎权慎欲慎独,管好自己;有问题的,务必珍惜组织教育挽救的机会。”

这是贵州全省上下深入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贵州省委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要求,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下发《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指导意见》,部署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预防提醒谈话、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约谈和问责处分约谈,推动挺纪在前、早抓常管、严管严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1至7月全省共约谈党员干部75490人(次),其中厅局级干部365人(次),县处级干部7257人(次)。

根据层层设防、级级阻挡的监督思路,循着党员干部党性作风蜕变由小到大,问题从轻到重的演化轨迹,着眼于预防、点拨、纠错、教育帮助全过程,区分不同情形,按照“事前有约谈方案,事中有约谈提纲、问题清单、约谈记录、‘签字背书’承诺,事后有约谈处置结果或跟踪督促措施”的要求,分类开展四类谈话。

以预防提醒谈话的方式,对“一把手”、新提拔任职干部、廉政风险较高的党员干部,或有反映问题线索经核实不属实,需要予以澄清的党员干部,经常性开展提醒谈话,防病于未萌。1至7月谈话65099人(次)。

以询问示警约谈的方式,对有反映问题线索、拟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所涉及的党员干部和视核实情况仍需对本人进行询问核实涉及的党员干部,或者存在明显苗头性、倾向性和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询问核实,督促其主动向组织澄清或说明问题。前7月约谈3154人(次)。

以纠错诫勉约谈的方式,对存在轻微违纪现象和问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或需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的党员干部开展谈话,促其正视问题,及时改正错误。1至7月约谈5453人(次)。

以问责处分约谈的方式,对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或履职不力受到问责处理的党员干部开展谈话,帮助其正确对待处理,深刻反思错误,卸下思想包袱,重塑理想信念宗旨,重拾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前7月约谈1784人(次)。

在纪律教育和强大政策感召下,3297人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综合考虑问题性质、时间节点、认错态度、群众口碑等因素,依纪依规恰当处理,取得良好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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