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者,违纪时寻理由找借口打纪律的擦边球,被查处时痛苦万分,懊悔不已。“不知,是违纪的理由吗?肯定不是,也更不是逃避责任的避风港”
“下属要求,希望我不被纪律处分”
前不久,我在对某县直部门“一把手”涉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作进一步调查取证时,当质问道:“为什么离休老干部医药费一直没有做账时”,他的问答竟然是“不知道要做账”,这样的回复竟然从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口中不经思索的回答出来。
在谈到对违纪行为如何认识时,他却以“不知道”来掩饰自己的过错,以“下属希望自己不被纪律处分”来要求组织不要给予他纪律处分。当面对调查组“你认为你该不该受到纪律处分?”的质问时,他低下了头,接受了自己的违纪事实行为。
公车私用,是工作需要还是存私心?
有一次,我在参与调查一名县直部门副局长违规使用公务车时,调查期间,刚开始这名副局长冥顽不灵,抱怨道:“我是参加外包项目招投标,是为了工作,难道不能使用公务车吗”。调查组质疑道:“你私自驾公务车去朋友家吃饭,也是为了工作吗”?在谈清楚问题后,这名副局长非常痛心疾首,后悔自己抵抗不了不良思想的侵蚀,走上了违纪的道路,并感慨地说希望今后有人对我一直这样批评、提醒,咬耳扯袖。
回到单位后,案件负责人对我说道,“对于违纪的党员干部,我们要当他们的朋友,敢于指出他们的错误,纠正他们的行为,刚正执纪,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为他们好”。“难得是诤友,当面敢批评……”是啊,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当其他党员干部的诤友,敢批评、敢红脸也是一种担当。
“辛苦,就能违规发加班费吗?”
今年上半年,在开展“五个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中,我参加的一个检查组在检查某单位时,发现2013年以来,每个节假日都在发放加班费、值班费,这是一个顶风违纪行为。检查组将相关线索资料复印好后,在进行问题反馈时,谁知,这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当场就开始发飙,抱怨道,“节假日每个单位的干部都在休息,我单位的干部在加班、值班,难道发一点加班费值班费安慰安慰就不可以吗”,检查组告诉他:“不准发就是不准发,即使你再辛苦,也不能违反规定滥发加班费值班费,每个单位的干部都辛苦,辛苦不能成为违规发加班费值班费等津补贴的理由”。
之后,县纪委收缴了这个单位违规发放的加班费值班费资金,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纪律处分。要求他今后一定要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树立好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纪的维护者,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要抓早抓小,盯住小问题,防止大问题,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更要知职尽责,必须敢于动真碰硬,挺起腰板执纪,敢于红脸瞪眼,对党员干部要时常给予提醒约谈、批评教育,落实严管就是厚爱。(江口县纪委 安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