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党政干部从政行为,今年来,铜仁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开展党政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承揽工程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今年1-10月,领导干部因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承揽工程等问题被责令整改6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
明确整治范围和内容。明确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会、青年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离、退休3年以内的党政领导干部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整治领导干部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在所在部门涉及领域以自己或亲属、集体等名义投资入股、入干股或进行其它营利活动等行为。
明确整治步骤。深入宣传发动,通过电视、网站、微信、短信平台、手机报等媒体,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单位党员、干部如实填报《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和承揽工程报告表》,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加强监督检查,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不如实填报并进行清退整改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同时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全面审核查验,从中筛选出党政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严格责任追究。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狠抓责任落实,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作出不带头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和承揽工程等廉政承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各单位着力建章立制,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及时跟进对策措施,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从源头治理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和承揽工程等问题,切实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力,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铜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