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郭智敏同志组织召开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座谈会,市纪委分管纪律审查常委及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区(县、开发区、高新区)纪委(纪工委)书记及分管纪律审查领导参加座谈会。
会上,郭智敏同志传达了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黄文胜同志对我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示精神。与会人员就如何贯彻落实指示精神进行交流讨论,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现场气氛热烈。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黄文胜同志的指示精神,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执纪审查工作。要加强乡镇教育谈话室安全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制度是否上墙、台账是否完整、审批是否落实、摄像资料是否备份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保证不出安全事故。
会议强调,统筹“四个结合”是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关键点和着眼点。一要正确理解“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性认识的深化,蕴涵了“树木”与“森林”、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体现了“惩教结合、教育为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就是厚爱”的基本方针和基本要求。全市纪检机关要坚决转变思维定势和工作方式,从“盯违法管少数”向“盯违纪管全体”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从抓“大案要案”向日常监督执纪问责转变。二要把握拿捏好“四个结合”。综合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认错态度、群众口碑等因素,解决现实中的认识偏误、执行偏差、界定不清等问题,做到宽严相济、依纪依规,努力放大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纪法效果。三要推进约谈常态化。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指导意见》,按照层层设防、级级阻挡的监督思路,逐级开展常态约谈传递责任、传导压力、检验效果,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度要求,着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制度执行能力。要增强看齐意识,向中央纪委、省纪委看齐,与中央纪委、省纪委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主动对表,跟上形势。要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党委(党组)、纪委要将落实“四种形态”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注重日常监管和抓早抓小内容考核;纪委主要领导要加强与党委政府沟通联系,多提建设性意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对下级纪委线索处置及执纪审查情况的调度管理,认真落实好执纪审查以上级为主这一改革规定,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执纪合力。(铜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