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思南县人民政府原县长张延高涉嫌受贿案。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被告人张延高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2011年10月至 2015年间,被告人张延高在担任思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为贵州思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印江县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田某某等人在思南境内实施项目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刘某某、田某某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41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依照法定程序对张延高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张延高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延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作出了深刻忏悔。
“刚才旁听了思南县人民政府原县长张延高受贿案庭审,使我深受警醒,我将时刻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松桃苗族自治县九江街道党工委书记周强说。
为了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功能,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松桃苗族自治县组织该县四家班子在家领导、乡镇党政一把手、县直部门一把手120余人全程旁听庭审,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意识。
“今天旁听了张延高受贿案庭审,深感住建部门风险高、责任大,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和细致地开展各项工作。”松桃苗族自治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兵表示。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铜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