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多措并举”增强村(社区)监委会管理

时间:2016-03-22 09:11:35 点击:

为进一步增强村(社区)监委会责任意识,推动监督责任向村级延伸并全面落实,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探索村(社区)监委会有效监督的方法和路径,强化规范履职、规范监督。沿河县纪委着眼“长远” 着手“细节”,制定出台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管理考核指导意见》。

考核对象明确化。将全县 388个村(社区)监委会及其负责人作为考核对象,实现规范监督、规范管理。

考核内容精细化。把受理村(居)民反映的问题及回复情况,执行工作制度情况,带头遵纪守法情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情况等写入考核内容。

考核措施具体化。要求22个乡镇(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制定具体、有效、可操作的考核办法和细则,定期对村(社区)监委会及负责人进行考核。县委、县纪委分别将乡镇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对村(社区)监委会的管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结果运用规范化。考核结果作为村(社区)监委会和负责人评先评优、换届任用的重要依据,与村(社区)监委会负责人工资发放挂钩。村(社区)监委会主任的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由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会同民生监督组组长审批签发。(沿河县纪委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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