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委纪检组:发挥“四员”作用 
倒逼聚焦“主责主业”
时间:2016-01-24 11:11:53 点击:

2015年,市工信委纪检组围绕中心,切实“三转”,收拢五指、攥紧拳头,发挥“四员”作用,倒逼聚焦“主责主业”。

做好责任主体的“参谋员”。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适时督促检查,重点督导、提醒。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协助党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层层签定责任状,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协助党组下发相关通知;为巩固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协助党组开展“创新预防方式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活动,下发相关通知,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做好廉政教育的“宣传员”。及时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醒监督对象遵纪守法;充分利用综合办公平台,适时通报全国、省、市典型违纪案例,对部分案例进行剖析,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40余条、纪检监察简报14篇,党风廉政剪报9篇;结合重点时间节点下发廉洁要求书面通知6次;以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为契机,更换单位走廊两旁悬挂廉政文化警示牌13张;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向市纪委上报征文稿件4篇,在市级网站投信息通讯稿件42篇,采用30篇,被省级媒体采用4篇。

做好党风廉政的“监督员”。对“关键少数”常提醒,督导党组负责人、党组成员进行廉政谈话2次;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及时提醒报告有关事项,强化动态管理。对“重要岗位”常督导,重点加强对人、财、物、项目等岗位人员督促检查,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建立项目廉政档案6次;“三公”经费监督检查11次;对本市工信系统2013-2014年获取国家、省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进行了抽查6天次。对机关作风再检查,对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礼券、用公款购买收送购物卡再检查51人次;对领导干部为亲属在分管领域经商办企业及其入股40人次;对“四风”问题再检查10次,作风纪律情况通报4次;对“三个开刀”再检查14次;对元旦、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的再检查6次。

做好纪检部门的“联络员”。积极完成市纪委、三纪工委安排的信访初核和信访接待工作;完成好市纪委安排到市直有关部门及区县“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完成好市纪委安排对相关市直部门消费发票的核实工作;完成好市纪委安排对“两个责任”纪工委交叉检查工作;完成好市纪委安排的节假日明查暗访工作、办案“点”工作、干部考察工作等。(丁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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