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涉及民生领域违纪违规问题,请你到民生监督组谈话室来”。这将是2016年碧江区民生监督员查办民生案件时的一句“口头禅”。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民生监督工作成果,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着力推动基层纪检组织纪律审查工作,碧江区采取“四举措”推进民生监督组谈话室建设。
抓组织领导,确保重视到位。自上级纪委关于加强民生监督组谈话室建设相关文件下发后,区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责任明确到人。随后,区纪委监察局及时召开了各乡(镇、街道)纪委书记会议,要求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要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汇报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做到纪委书记亲自抓,亲自督。
抓关键环节,确保按期按质建成完工。各乡(镇、街道)纪委要抓住选址、施工、验收等关键关节,采取“一天一报告,一周一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建设进展情况,始终做到“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确保2016年3月15日前建成符合规定的谈话室并投入使用。
抓责任追究,确保工作履职到位。各乡(镇、街道)纪委书记是谈话室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履行职责。区纪委在建设期间将对此项工作开展督查,对于履职不到位,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甚至出现质量问题的,进行责任追究。
抓管理使用,确保安全文明办案。谈话室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各乡(镇、街道)纪委要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后续管理制度,尤其是要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石海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