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中,沿河自治县纪委建立违规违纪人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制度,唤醒党员意识,增强干部遵规守纪意识,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
明确学习人员范围和对象。一是明确参加学习人员适用范围。全县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县财政供养的其他在职人员。二是明确学习人员对象。沿河自治县规定六类人员必须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知识并经考试过关。包括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年内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人员;精神不振、不思进取、敷衍塞责、得过且过,不作为、怕作为、乱作为的人员;在单位或领导班子中闹不团结,各自为政、拉帮结派、搞内耗,单位干部职工或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服从组织安排和工作安排,推诿扯皮,拈轻怕重,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履职不力,工作不实,办事效率低下,在单位或全县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同时,学员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共同参加学习。
明确学习内容和时间。一是明确学习重点内容。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二是明确学习时间。每期学习班的集中学习时间为2天。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一是规范学习流程。主要分县领导作开班辅导、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纪委相关科室负责人专题辅导、学员谈心得、考试、检查读书笔记等流程。二是建立学员档案管理制度。县纪委建立违规违纪干部工作学习表现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解除影响期、职务(岗位)变动等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学习签到制度。学员提前15分钟签到,对迟到的学员采取延长学习时间、写书面检查、与考试成绩挂钩等方式严格管理。四是建立学习考试制度。学习结束后,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员进行再次学习。五是建立分级负责制度。县纪委负责对违规违纪的全县国家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负责对所在地违规违纪村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六是跟踪管理制度。学习结束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进行跟踪管理,并帮助指导,每月将违规违纪干部表现情况书面报县纪委,直至解除处分影响期为止。
注重结果运用,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明确问责方式。主要包括提醒谈话、通报批评、延长处分解除期、纪律处分等四种方式。二是明确问责情形。对上课迟到、早退两次、上课期间打电话、打瞌睡和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无故旷课、不作读书笔记的、考试成绩不合格等13种情形,将严格实施问责。
目前,该县已有134名违规违纪干部参加了集中学习并通过了考试,5名干部因违反《学习班管理办法》被作出深刻检查,全县干部知纪畏纪意识明显增强。(沿河自治县纪委)